Wednesday 7 July 2010

曖昧,是沒有證據的出軌….........

在這個曖昧氾濫的年代
男女之間被動地出現了第三種情感
曖昧不是愛情,但卻可以是愛情的萌芽
當兩個單身的異性由於長時間相處
而對彼此產生一份曖昧的情愫
旁人自然是無可非議
可是如果你或者對方身邊早已有了另一半
卻依然繼續著這所謂的第三種情感
那就另當別論了
男女之間的純友誼固然存在
但是任何事情之間都是有一個度
如果你自己把握不好這個度
還是勸你輕易不要趕這個“潮流”了…


今天下午,一個朋友和她老公分手了。
最後一句,電話那邊的聲音很清楚。
“滾開,別拿曖昧當藉口。”
其實,本應該上去安慰的。
但是,她背著自己的老公和別人煲電話粥,說情話,傳短信,
我們都知道.
照她自己的話講,
“我什麼都沒做,我很乾淨”。
是嗎?是吧。大概是吧...
但是,我很好奇普天之下又有幾人能大度的讓自己的愛人背著自己和別人玩“純潔”呢?
或是假借"知己""良朋"之名,暗渡"曖昧"之陳艙.
所以,我倒是覺得她老公那句話很經典。
甚至覺得她老公很智慧,處理感情危機很果斷。
人和人之間當然有純潔的友誼
但是,我們如何能奢望那萬分之一的幸運掉在兩個甚至更多情侶之間?
別忘了,她可是跟很多人都純潔的保持著友誼長在的關係.


曖昧是什麼?
曖昧是,比好朋友再親一點,但比情人遠一點。
曖昧是, 我喜歡你,但與愛情無關。
曖昧是,你會不時去她的BLOG看看有沒有更新;而且你會留意字裡行間,她對你有沒有什麼暗示。
曖昧是,有感覺,然而,這種感覺卻不足以讓你們同時決定發展一段正式的關係。
曖昧是,一邊享受出軌的刺激.感激偷情的滿足;另一邊感嘆人生有太多的無奈,抱怨現實有太多的限制,你知道沒有可能,但又捨不得放手。
曖昧是,有進一步的衝動,卻沒有進一步的必要。
曖昧是,為了逃避背叛而衍生出的罪惡感。
曖昧是,別人以為你們在搞地下情時,你還偶爾沾沾自喜,洋洋得意。
曖昧是,別人問你和她是否有可能,你理直氣壯的說"我心裡只有我老公。"
曖昧是,除了情人節,其它的節日,大家都交換禮物。
曖昧是, 沒有證據的出軌
曖昧是,你很想多走一步,但又怕跌了自己純潔的形象。你會很刻意的不小心向對方流露自己的感情。
當一個人自以為是的認為在遵守愛情的規則,同時和另一個(或另一些人)玩著以上游戲,
那麼...對,這就是曖昧。


總是有一種人,
喜歡為自己找各種藉口來掩飾自己的貪心.
曖昧在愛情裡,其實就是貪心.
總是有一種人,
常常一邊對朋友哭訴愛人是如何如何對不起自己,愛人是如何如何糾纏清...
自己又如何容忍,如何委屈.
另一邊卻和一個或幾個人保持曖昧,親密的'朋友'關係,
她可以叫那些人為寶貝,或是老公;
她也可以常常把愛你掛在嘴邊,說給那一個或那幾個'朋友' 聽.
她還可以花比跟她老公在一起還多的時間,周旋於各個' 朋友'之間,並且樂此不疲...
她總是在老公冷落她的時候覺得寂寞,因為寂寞她需要找很多'朋友'來填補愛情裡的空虛。
如同我上面那位女朋友,
她總是哭訴著,是她老公對她不忠在先,是她老公偷人在先,是她老公冷落她在先。
我想問她,那又如何?
是不是當出軌的行跡包裹上了曖昧的外衣
就能洗脫全部的證據?


就因為她的老公背叛在先了,所以她的曖昧就不算曖昧了?
就因為她的老公偷人再先,所以她跟別人眉來眼去也不算過分了?
就因為她的老公冷落她在先,所以她肆無忌憚的處處留情也變成了情里之中的事?
就因為她老公犯錯在先,所以她即使和別人曖昧了,也不算錯了?
狗屁!!!
寂寞不是曖昧的藉口,
不管她老公是否對不起她在先,都不能成為抹殺她和別人搞曖昧的事實.
實際上她就是當了婊子還要立貞潔牌坊來自欺欺人.
說著那樣的謊言,裝著那樣的純情,假借退讓的名義,為她自己的愛情高歌,
卻忘了她的曖昧也是傷人的,上天是公平的,
要知道
每個人的幸福總是有限的,
偷來的幸福總有一天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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