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5 July 2011

原來

原來我連一份贈品都不如,其實我在意的不是什麼,只是心意擺了。

有時候付出的,就不要期望回報,因為這樣換來的只會是傷害。相反如果付出本身就是自己本身快樂的來源,那樣的人生觀會令自己的人生添上更多的意義和幸福!

施比受更有福,幸福不該寄望於別人,相反,應該靠自己。能為身邊的人付出是自己本身最幸福的事,能為身邊的人帶來喜樂便是自己最大的快樂!

要是希望得到家人、朋友和另一半的愛,首先就是真心真意的去愛你的家人、朋友和另一半!因為這就是愛自己最好的方法!如果必須出賣家人、朋友或另一半才可以得到生存的機會,我另可一死!因為沒有了家人、朋友或另一半的生命跟本就失去了意義和幸福,而這樣的人生我另可不要!

但為什麼?別人都不會明白這道理?而他們只會認為,別人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一點也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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